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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俊伟在宁武调研指导保护河湖生态工作
2019-03-16 11:33   来源: 宁武县检察院

三月的宁武,冰雪虽已消融,但强劲的北风打在脸上,依然感觉生冷刺痛。3月13日上午,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俊伟深入宁武汾河、恢河流域,就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上午10时许,樊俊伟从静乐沿汾河到达宁武化北屯乡引黄大桥,沿河查看了汾河排放、占用河道等情况,听取了县检察院、县水利局携手保护汾河的工作汇报,看到宽阔的河面,清澈的河水,他对宁武县保护汾河的成果给予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汾河是三晋母亲河,在山西政治、历史、文化、经济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宁武是汾河的源头,保护汾河源头不受污染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检察机关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践行“公共利益的代表”这一神圣使命,主动作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好保护母亲河的职责。他还对去年宁武县人民检察院主办的“保护母亲河,检察在行动”公益诉讼宣传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下午,樊俊伟顺恢河沿线到达宁武县阳方口大桥,查看了恢河两岸生态修复工程,参观了宁煤老窑沟煤矿和同煤阳方口煤矿的污水处理系统,并到污水排放口察看了处理后的水质。他指出,恢河两岸煤矿企业较多,且居民密集,要特别注重工业废水和居民生活用水的排放问题,同时也要注重沿河村庄垃圾倾倒与养殖业污水排放等问题,要彻底摒弃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短期经济利益的思维方式,把保护河湖生态与企业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他指出,要认真落实河湖长负责制,明确职责要求,细化奖惩办法,制定长效机制,真正让河湖长负起责任来。他强调,河湖环境资源保护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检察机关要协同乡镇及水利、环保、国土、住建等部门,同向发力,对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提起公益诉讼,运用法治的力量,确保宁武河畅水清,湖美草绿。

一同调研的有忻州市水利局副局长白治平、河湖办主任高澄,宁武县政府副县长李俊、县检察院检察长安锐锋,县水利局局长陈玉峰等。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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