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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通告
2020-01-14 10:01   宁武新闻网

关于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通告

为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就高层建筑和低层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通告如下:

一、消防车通道是火灾时提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消防车通道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在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得到及时救援。消防车通道畅通是消防车通行的基本保证,能够为消防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赢得宝贵时间。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因此绝不能占用堵塞。

二、各单位应当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对本单位消防车通道路段设置明显指示标志,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不得随意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位,对确需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位的,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满足消防车通道宽度要求,并报消防部门备案。

四、对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消防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

五、在周边消防车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发现有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可以拨打宁武县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96119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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