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现就2020年拟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机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高素质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培育对象主要分为新型经营主体、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人员等。培训的具体对象是: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
重点是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包括农机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培训,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特别是要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18—60周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水平。
(二)专业技能型培训
面向普通农户,以提高农业生产、服务技能为目标,打造一支适应乡村振兴的高素质农业技能人才。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18—65周岁(包括65周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水平。
二、培训内容
以提高农民的农业专业生产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目的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以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为培训对象,按产业开展分类精细化培训。培训内容以种养生产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优质高产关键技术、病虫害防治、科学施肥、自然灾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政策等相关知识为主。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特点, 主要分谷子、设施蔬菜、杂粮、马铃薯、食用菌、猪、鸡、牛、羊及其他特色产业等进行培训。
2、农业经营管理培训。以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为培训对象,按照服务类型分类培训。培训内容以农业生产及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与物流、农产品贮藏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等相关知识为主。
3、公共知识培训。普遍开展农村公共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农业法律法规、农村有关政策、市场理念、经营管理等。
三、申报条件
1、培训机构要遴选与农业产业结合紧密的涉农机构,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为主,支持鼓励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
2、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及必要的食宿条件。
4、具备较强的组织农民的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无不良记录。
5、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四、申报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申报对象。
2、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数量,结合上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确定。一个培训机构只能在一个县(市、区)申报。
3、申报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中,在往年检查审计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培训机构,不得申报。
4、培训专业必须按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纲下达的专业申报。
5、各培训机构要有培训申请,在提供证书原件的同时,提供复印件3份。
6、各培训机构上报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提供培训机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以上证件的同时,提供合作社规模、入社会员数量等证明材料。
7、申报单位:宁武县农业农村局,截止时间为7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王彦军
联系电话:13203509168
宁武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7日
编辑:闫凤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