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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进行时 | 村(社区)“两委”换届政策(二)
2021-09-02 08:49   来源: 忻州妇联

“两委”换届政策(二)

一、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乡镇党委要切实强化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换届方案制定关、人选质量关、选举程序关、责任落实关,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把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起来。

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精准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到法律法规不变通、政策执行不走样、程序环节不出错,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健康有序推进。

四要坚持鲜明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廉政勤政,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真正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选用起来。

五要坚持严肃换届纪律。把正风肃纪作为换届的重要任务,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全程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二、村(社区)“两委”换届对任职回避有什么要求?

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不得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和因工作需要须回避的其他亲属。村(居)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能同时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

三、如何对村(社区)“两委”人选进行资格联审?

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严格把牢底线,坚持凡进必审,在乡镇党委初审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纪委监委、统战、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农业农村、信访、卫健、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资格联审,出具明确审查意见,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对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也要进行资格联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乡镇党委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宣布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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