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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规范涉疫物资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2-12-24 13:08   宁武新闻网

宁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涉疫物资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

告诫函

为贯彻落实优化疫情防控相关举措,有效维护防疫物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抗原检测、医疗药品、防护用品等涉疫物资的市场价格行为,宁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涉疫物资经营者发出下述提醒与告诫:

(一)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二)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四)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

(五)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六)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以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对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八)不得无正当理由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涉疫物资。

(九)广大市民购买抗原检测、医疗药品、防护用品等涉疫物资时,商家必须向市民提供有关票据,市民需向商家索取票据,同时要保存好有关票据。

请相关防疫物资经营者认真对照上述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宁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亦将加强涉疫物资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加强监督,如发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或者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宁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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