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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2022-02-20 16:28   来源: 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期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链传播,广东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江苏苏州、无锡、南通,广西百色,黑龙江黑河,辽宁葫芦岛,内蒙古呼和浩特、满州里,云南文山州、德宏州、红河州等地均出现疫情。2月20日,我省晋中市太谷区在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返谷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有5人初筛结果呈阳性。当前正处于复工复产复学人流高峰期,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忻州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如下:

一、请密切关注每日国内疫情动态,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人员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二、省外低风险地区入忻返忻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于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入忻时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立即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没有反馈前,必须居家,不得外出、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建议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人员,减少走亲访友,避免聚餐聚会,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避免与他人接触。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泄、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早到发热门诊诊治,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勿自行用药治疗。

三、2月17日以来有晋中市太谷区旅居史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实施“7+3”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根据太谷区风险等级变化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对不主动向社区(村)报备、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执行防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或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疫情防控的最有效手段,3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均要主动、及早完成全程接种。18岁以上已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要尽快接种加强剂。

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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