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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等四人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批准逮捕
2019-02-02 13:35   来源: 宁武县检察院

1月25日,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等四人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报复泄愤,指使三名同案犯共同将扶贫项目宁武县东寨镇二马营村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部分设施故意破坏,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下一步,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要求,多措并举切实强化职能监督,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唱好“人说山西好环境”实施有力司法保障,提供精准监督与精准服务。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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