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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宁武检察——为民暖人心
2021-06-16 10:03   来源: 忻州人民检察院

“要把群众的每件小事当做‘天大的事’来办”。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过程中,立足检察职能,用心用情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发一份检察建议,还清明一片“清明”

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能中发现,部分商家存在违法销售印制有伟人头像、仿制人民币图样冥币情形后,及时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宁武县支行、宁武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家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丧葬、祭祀用品店,日杂百货商店销售印制有伟人头像、仿制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公益诉讼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把法说清,把理讲明,努力把法理、情理、事理说清说透,让公众“听得懂”“能理解”“共治理”,尤其是向商户说明出售印制有伟人头像、人民币图样冥币违法行为的危害,既保持司法的“刚性”,又引入说理的柔性。切实维护了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和已故伟人的形象,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小井盖大民生,小切口大担当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宁武县院第三检察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以维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的小切口,彰显检察为民的大担当。

通过履职发现某乡镇公园附近的窨井盖缺失,通过现场勘查干警在周围放置警示标识,立即对该乡镇下达检察建议,因为情况紧急在送达检察建议当日就将缺失的窨井盖就行了安装,保障了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同时要求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摸排,抓早抓小及时整改。在发现县实验小学附近窨井盖堵塞,导致附近污水横流,发出难闻气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和上下学师生家长的正常生活,这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相背离。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发现后立即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磋商,职能部门积极履职,随即对污水拥堵的窨井盖进行维修,并在附近放置警示牌、路桩等设施警示行人、过往车辆,得到群众的好评。

民事检察宣传,“典”亮美好生活

5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干警在县凤舞广场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干警们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和宣传册、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民法典宣传,着重讲解民法典在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干警们在县凤舞广场上摆摊设点为群众答疑、提供法律咨询,详细介绍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职能。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页、宣传册3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余人次。此次宣传活动,赢得了群众的一片赞誉,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入日常生活、走进千家万户。

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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