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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关于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2023-03-14 15:34   宁武新闻网

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利用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加强我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发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最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县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县范围内开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使用和电视传播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二、未经批准,居民不得违规传播、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三、凡未经批准许可,在宁武县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自通告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必须自行拆除,否则,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照(国务院第129号令)依法进行处置。

四、凡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带头自行拆除。

五、抗拒、阻碍管理部门依法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进行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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