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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关于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商品房项目不得违规销售的公告
2023-04-07 09:08   宁武新闻网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保障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2023年在建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渠道发布有关房源房价信息。

二、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风险极大,不但助长违规销售行为,而且自身权益也无法得到法律保障,造成的损失要个人承担。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应现场查验查询该房产项目是否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属于违规行为,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商品房。

三、为请广大市民协助我们共同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350-4760336,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

宁武县房产服务中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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