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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5起典型案例
2024-02-06 18:06   来源: 忻州网警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党委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

忻州公安快速响应,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继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郭某某编造“原平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网络谣言案

2023年7月14日,原平市郭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原平市永康路发生一起酒驾撞死多人的交通事故”的不实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忻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郭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案例二:吕某某编造“关王某某非正常死亡”网络谣言案

2023年7月19日,偏关县吕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眼球,在网络平台直播间内故意编造“偏关王某某非正常死亡”的不实信息,严重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忻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吕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案例三:张某某编造“原平将要发生地震”网络谣言案

2023年12月19日,原平市张某某为吸引流量,将通过网络平台下载的群众购买白面的视频,重新编造发布“原平人德金城抢新疆白面、地震要来了”的不实信息,引发一定范围扩散,造成社会恐慌,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忻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案例四:赵某某编造“开发商无证施工”网络谣言案

2023年12月26日,五台县赵某某与田某某饮酒后,田某某扬言“五台县某家园水地商品房无手续”,赵某某明知田某某的言论为虚假信息,却依旧拍成视频并编造发布“开发商无证施工”的不实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忻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赵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案例五:陈某某编造“静乐县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14日,静乐县陈某某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将下载某网络平台发布的车祸视频重新编造发布“静乐西会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的不实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忻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网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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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网民要遵守法律法规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积极抵制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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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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