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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馆关于举办“2021年迎春书画、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旅游产品、红色革命遗产展活动”的通知
2020-12-06 10:35   来源: 宁武县文化馆

2020年又将过去,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为丰富和活跃2021年度春节和元宵节节日群众文化生活,体现新时代“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新理念、新思想,结合一年一度的春节、元宵节重大节日活动,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宁武县文化馆经研究,拟举办“宁武县2021年迎春书画、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旅游产品及红色革命遗产展活动”。现将展览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通过举办书法、篆刻、绘画、剪纸、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旅游产品、红色革命遗产展活动,展示宁武县“十三五”时期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及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宁武县几年来脱贫攻坚工作的生动实践,展示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卓越风采和“奋斗十四五、共筑中国梦”的崇高追求。

二、稿件、作品相关要求

1.书画:国画、板画、油画、篆刻、剪纸、其它画种等。书写内容:毛泽东主席、习近平主席诗词及讲话内容、传统文化、家训、古诗词、仿古画等。书画不限书体及形式,篆书、草书作品应附释文。尺寸四尺整张、四尺对开、六尺整张、六尺对开、斗方等均可,要求全部竖幅。

2.非物质文化遗产:毛健茶制作、山蘑菇采摘、宁武山歌、民间故事、莜面窝窝制作、剪纸、面塑、土豆粉条制作等等(实物照片均可)。

3.红色革命遗产:马、恩、列、斯著作、毛泽东选集、中国革命时期的证照、证明、证书、文献、稿件、物品、画稿、画像,宁武抗战和革命活动文献等等(实物)。

4.特色旅游产品:山核桃手串、项链、枕头、坐垫、鞋垫、老虎帽等等。

5.所有作品需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6.截稿时间:2021年1月5日前,将作品报送到县文化馆办公室。

三、稿件评选

对报送的稿件,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馆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选,作品经评审小组筛选,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进行统一装裱、制作、布展。本次活动将分别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优秀入选奖若干名,并专门组织颁奖活动。

四、展出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元宵节期间(2021年2月25日-27日)。

地点:宁武县文化馆展厅。

宁武县文化和旅游局

宁武县文化馆

2020年12月5日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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