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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教育局通知!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
2020-02-17 17:38   来源: 忻州市教育局网站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 市属中专学校, 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山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教[2020]15号), 对学校延期开学工作再次作了安排部署。现结合忻州教育系统实际, 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具体开学时间, 将视疫情防控情况, 综合研判后, 另行通知。

二、开学前, 各学校要做到“三到”,即校领导全部到岗, 教职员工全部回到学校所在地, 防控措施全部到位。在外地的教职员工返回工作地后, 要居家隔离观察14 天。学校可视情况安排教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按照 “七个一律”要求, 强化疫情防控管理, 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开学时间确定后, 各学校须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开学。

三、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全面完善开学工作预案, 制定分区域分层次分年级错峰返校工作方案, 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各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园卫生环境整治, 做好教室、宿舍、食堂、餐厅、饮用水, 厕所等重点场所的卫生清理、通风消毒等工作。

四、开学前,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 开展网络教学, 合理安排课程, 坚持教师线上指导帮助与学生居家自主学习相结合, 限时限量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注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鼓励学生锻炼身体、开展课外阅读,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五、开学前, 严禁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 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集性培训活动。线上培训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开展, 不得违规组织开展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对顶风作案者, 将给予最严厉的惩处。

六、开学前,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紧盯年度目标任务, 认真谋划, 扎实推进, 统筹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 做到"两不误”。

七、做好舆论引导, 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条幅、各微信群、QQ群、安全教育平台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师生传达上级部门各项防控政策要求, 引导大家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 避免不必要的外出, 传递社会正能量。

八、严格应急值守, 做好信息报送。全市教育系统要持续加强值班应急力量,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卫生健康、卫生防疫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及时掌握疫情信息, 确保出现各种突发情况都能有效应对。

忻州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6日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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