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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资产收益扶贫典型经验宣讲会在宁武县召开
2018-01-11 17:08   宁武新闻网

为全面推动贫困县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1月10日上午,由省林业厅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调研员邢俊华带队的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宣讲组莅临宁武县,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典型经验进行宣讲。副县长李俊主持会议并讲话。

宣讲会上,邢俊华主要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规范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和林业资产收益扶贫政策等三个方面,对合作社发展与资产收益扶贫政策进行了解读。静乐县利源农村合作社王亮功、代县康庄种植专业合作社曹芹及岢岚县峪康林业收益扶贫合作社朱祥园等对开展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资产收益扶贫经验进行了交流。

在听取宣讲后,李俊要求,一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贫困村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经济,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要求,推动农村各类产权要素股份合作,完善“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是确保精准脱贫工作再战再胜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贫困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立足本地资源条件,选准本地优势特色产业,依托产业开展产业收益扶贫,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提高精准脱贫成效; 二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民股份合作。在巩固资产收益扶贫已有成效经验的基础上,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以股份合作为纽带,以建立实施主体和贫困户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在所有贫困村全面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经济。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合作、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及家庭财产入股合作、财政支农资金股权合作、经营主体之间股份合作,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民股份合作,实现资产收益扶贫。完善贫困人口参与股权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户财产性收入较大幅度增长;三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主体要按照股份合作制经济运行规则建立健全《章程》制度、科学界定量化对象、依规合理配置股权、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动态调整制度、规范财务会计管理,明确实施主体作为项目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经营主体享有依法经营的自主权,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依法按约支付收益。造林专业合作社、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要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制度,确保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贫困村“第一书记”、村干部、各乡镇合作社辅导员要积极做好宣传政策、指导服务等相关工作,稳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

全县贫困村“第一书记”、村干部、县造林专业合作社、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各乡镇合作社辅导员等500余人聆听了宣讲。(记者 王贵平)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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