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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
2018-08-19 17:17   宁武新闻网

一、资助对象:

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被录取并就读二本B类以上本科院校的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生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三、申报要件:

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要提交一式三份的相关资料。

1.加盖村委印章的《山西省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资助申报审批表》;2.大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查询打印的录取成绩单、录取查询单复印件;4.高考准考证复印件;5.父母亲(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复印件(须携带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供核查);6.学生被褥的宁武县农村信用社(信合通)卡复印件;7.贫困户学生提交的书面助学申请(加盖村委公章)。

四、办理程序:

1.县扶贫中心收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提交的相关录取证明及资料后,与本县2015年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新确定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库进行比对,拟定资助贫困大学生初步名单。随后,县扶贫中心将初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县扶贫中心配合县财政局,将补助通过农村信用社信合通卡,直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账户。

2.贫困大学生资助金发放工作结束后,将《山西省教育扶贫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金发放表》(复印件)加盖县扶贫中心公章,上报省科技教育扶贫工作站,并报同级财政备案。

联系电话:4723505(宁武县扶贫中心)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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