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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资助
2018-09-20 17:24   宁武新闻网

政策内容:

对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具体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资助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受助儿童覆盖面按在园儿童数的15%进行资助。

资助办法: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按学年进行。每年9月开学时,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低保证、孤儿证明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由幼儿园进行审核汇总,并报教育和文化局审核。确认后,以受助幼儿家长办理银行卡,按标准直接打入卡中。

管理部门:

教育部门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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