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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018-06-01 17:34   宁武新闻网

政策内容:

按照粮食作物的实际种植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补助标准:

小麦80元/亩,玉米59元/亩,杂粮79元/亩,薯类49元/亩。

申请程序:

补贴政策实行全覆盖。由省直接切块下达到市县。由村公示各户面积,逐级上报,县农委核实后,报县财政局,由县依托金融机构通过“一折(卡)通”将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个人账户。

管理部门:

农业、财政部门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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