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题2018>>创建文明城市>>正文

 

【创文进行时】宁武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九)
2022-02-01 16:24   宁武新闻网

文明是城市的追求

城市是文明的载体

对照标准 弥补短板

从自身做起 从点滴做起

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

公共文化设施(图书馆、纪念馆、文化馆)测评标准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2.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3.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

4.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

5.有序排队入场,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6.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7.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8.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9.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10.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11.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2.停车场院内车辆停放有序,设有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识明显

13.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

14.在显著位置设置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

 

 

 

政务动态

行业信息

媒体聚焦

 
主办:宁武县融媒体中心  
新闻热线:0350-4723007 15835666262
 业务联系:13835083357
邮箱:nwxrmtzx666@163.com   
版权所有:宁武县融媒体中心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4420028  
晋ICP备 16000383号
技术支持:忻州日报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