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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宣传】扫黑除恶必备知识
2023-02-09 22:09   来源: 四方台检查在线

关于扫黑除恶这些知识快来了解一下吧!

必备知识

01.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23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02.扫黑除恶中的“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指的是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0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是指: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04.涉黑涉恶问题呈现新动向,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0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提出“三个结合”即: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除黑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06.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部署,充分表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紧迫性和重要性,彰显了党中央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07.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组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

0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0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部署开展的,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10.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1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三年的重点分别是: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12.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13.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的标准是什么?

答:做到“两个不发生”,实现“一降两升”。

14.“两个不发生”是指什么?

答:两个不发生: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

15.“一降两升”是指什么?

答:一降两升: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1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答: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7.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9.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重点是“六个围绕”,指的是什么?

答: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20.什么机构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全面负责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总结表扬等,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哪几个小组?

答:综合协调组、侦查打击协调组、执纪监察协调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组、宣传工作协调组和法律协调组。

23.纪检监察机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保护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其坐大成势。

2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领导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25.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答: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二是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

26.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是什么?

答: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27.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主要指什么?

答: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28.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主要指什么?

答: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29.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主要指什么?

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30.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主要指什么?

答: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危害性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本质特征。

31.“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答: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33.办理黑恶犯罪案件中的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答:两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3次以上。

32.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答: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33.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哪十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答: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举报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为建设幸福美好生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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