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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2018-09-03 10:39   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重拳出击对涉黑涉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黑恶不扫,民心难安。随着一批批涉黑涉恶团伙、非法放贷团伙、文物犯罪团伙……在我省警方强力“清扫”下纷纷被端掉,形成对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15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相继投案自首。

重拳出击形成强大震慑力量

7月30日,潜逃21年的公安部A级盗窃文物犯罪目标逃犯刘某在我省警方的强大政治攻势下在广东饶平投案自首。刘某涉嫌组织他人盗窃我省太原市天龙山文管所、太山文管所,抢劫长治市长子县崇庆寺的珍贵文物,并负责销赃。

今年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以来,专案组先后4次远赴广东潮州、深圳、广州、惠州等地,采取“过筛子”的方式,精准掌握了在逃人员刘某的真实身份、社会关系、活动范围等信息。专案组一方面协调当地公安封堵刘某所在周边的交通要道,另一方面以其近亲属为突破口,逐一展开谈心谈话和政策攻势。经过连续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战,7月30日,在专案组强大的政治攻势和紧锣密鼓的抓捕工作下,刘某面对重重压力向专案组投案自首。经突审,刘某如实交代了该团伙1997年在山西省太原市天龙山、长治市崇庆寺等地多次实施盗窃、抢劫文物的犯罪事实。

这是全省扫黑除恶行动的一个缩影。朔州市山阴县警方侦破一个以王某平为首的跨市县盗抢大货车柴油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5名犯罪团伙成员,1名团伙成员迫于警方压力投案自首;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成功打掉以贺某为首的组织开设赌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举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1名团伙成员投案自首;阳泉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摧毁一个以李海某为首的家族式涉恶犯罪团伙,李海某迫于压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截至7月底,全省已经收到涉黑涉恶类线索3700余条,迫于强大的宣传攻势和雷霆万钧的打击态势,15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我们要持续对涉黑涉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组织专业力量对查办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大起底”外,全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追捕逃犯、追查资产、追缴文物和深挖犯罪、铲除保护伞等“三追一深挖”的主攻方向,对涉黑涉恶组织人员形成强大震慑。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多警种合成作战、专案攻坚,成功破获一大批案件,抓获了一大批逃犯,追缴了一批涉案财产,一批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全省刑事发案持续下降,全省公安机关110接警同比下降了4.49%,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已基本形成。

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人人喊打浓厚氛围

“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强化震慑效应,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按照中央安排部署,这次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剑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仅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影响到基层政权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为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要广泛发动宣传,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中来,积极向各级扫黑办和公安机关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严打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终胜利打下坚实基础。

全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调动社区民警和志愿者队伍,开展了多轮集中宣传,通过设置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深入村、社区,上门入户进行常态化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对黑恶势力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各地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自媒体,就扫黑除恶斗争进行主题宣传,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派出所、刑警队等基层科、所、队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从高危人群、群众举报等9个方面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

此外,全省各地积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公布网站平台、举报电话、邮箱等形式,24小时受理群众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举报。扫黑除恶声势不断壮大,群众参与度、知晓度日益递增。

借助群众的力量,我省悄然架起了一张看不见、摸不着的天罗地网,为实施精准打击兜清了情况、指明了方向,打响了一场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

凝聚强大合力持续保持斗争高压态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省公安厅依托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坚持依法严惩,打准打狠,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并对萌芽初起状态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为了提高办案质量,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培训作为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首要任务来抓;为了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省公安厅明确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要由法制部门和刑侦部门共同把关;为了在各部门形成办案合力,全省公安法制部门积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对接,建立了扫黑除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全省各级政法部门拿出了硬碰硬的胆气、实打实的斗志,真正发挥好主力军作用。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对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出台指导意见,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突出12类打击重点,逐级压实工作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只靠政法机关单打独斗远远不够。我省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凝聚起强大的工作合力。6月25日,省公安厅牵头召开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7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的首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与移交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与移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单位签订了《重点行业领域线索排查责任书》。

下一步,全省将严格按照中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发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为山西人民安居乐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记者 李炼)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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