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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清明节期间大力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的通告
2021-04-02 09:02  

宁武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清明节期间大力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的通告

宁森防指通〔2021〕1号

为全面摒弃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传统陋习,大力倡导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深入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有效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火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活动通告如下:

一、社会各界要牢固树立保护绿色家园的责任意识,积极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自觉做到文明祭祀、爱绿护绿。

二、所有人员要依法祭祖、守法祭扫,按照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安排,最好以敬献鲜花的形式开展祭祀。身居外地群众要尽量利用网络平台、多媒体等渠道向先祖遥寄哀思。

三、所有参加清明节期间祭扫的社会各界人士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指挥的,将按照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查处。

四、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擅自烧纸祭祀、燃放爆竹,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引发火情、造成火灾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县公安部门直接追究治安刑事责任。

五、对农村群众不听劝阻擅自上坟烧纸、燃放爆竹且引发火情火灾、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除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外,一律停止本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低保补贴以及各类涉林补偿资金的发放。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更要模范遵守禁火命令,不得我行我素、违章点火,否则,将依据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检举、揭发他人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违法行为。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宁武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4月1日

编辑:闫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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