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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取单位领导行踪信息购买安装定位器,忻州两人获刑!
2022-09-20 15:09   来源: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活在互联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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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

都是个人信息被非法处理、泄露的结果

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公务用车都被人安装了GPS定位跟踪设备,自己的行踪隐私被他人一览无遗,只怕除了气愤更会感到恐慌和后怕。

近日,忻府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信息罪案件。两名五台籍男子为牟利,竟在公务车和私家车上安装定位器从而获取领导的行踪,其不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被告人张某强为获取某单位领导的行踪信息,通过网络购买八个定位器,后勾结被告人范某伟在领导使用的公务车及私家车上先后安装定位器三个。张某强在手机上下载配套软件,非法追踪、获取他人行踪轨迹信息100余条。

同年9月,被告人张某强、范某伟再次在某医院院长使用的公务车上安装定位器时,范某伟被当场抓获。

法院判决

忻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强、范某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他人行踪轨迹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属共同犯罪,应予依法惩处。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强、范某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法官说法

公民个人信息与公民个人息息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具有专属性。如果任由他人获取、泄露,会导致权利处于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本案中的两名被告人,为牟私利想出了利用定位器获取他人行踪轨迹信息的歪招,最终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该案的判决有效增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让社会公众更有安全感。

在此法官提醒,公民在日常使用科技产品时,要加强学习,了解法律界限,妄图侵犯他人隐私为自己谋取利益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公民应提高隐私保护意识,定期对车辆前后保险杠附近、车门内部、仪表盘周围隐蔽处等位置进行检查,确保自己的隐私不被他人侵害。

法条链接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这里明确指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行踪轨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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