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题2021>>乡村振兴>>正文

 

乡村振兴政策解读——保险保障政策
2023-07-20 10:43   宁武新闻网

(一)“忻保障”保障范围: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紧盯“因病、因学、因住、因意外”等易致贫返贫关键因素,分类设置防贫救助指导线。

1.因病防贫救助指导线

保障范围: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住院以年度自付费用0.6万元为防贫救助起付线,超出此线的实行阶梯式救助。

救助标准:自付费用扣除0.6万元后,剩余部分在0.5万元以内部分(含0.5万元)按30%比例发放救助金,0.5-1.5万元(含1.5万元)部分按40%比例发放救助金,1.5-3.5万元(含3.5万元)部分按50%比例发放救助金,3.5万元以上部分按70%比例发放救助金。户年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保障范围:②临贫边缘人口。因病住院以年度自付费用2万元为防贫救助起付线,超出此线的实行阶梯式救助。

救助标准:自付费用扣除2万元后,剩余部分在2万元以内部分(含2万元)按30%比例发放救助金,2-7万元(含7万元)部分按40%比例发放救助金,7-12万元(含12万元)部分按50%比例发放救助金,12万元以上部分按70%比例发放救助金。户年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因学防贫救助指导线

保障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临贫边缘人口子女注册正式学籍、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顶岗实习,不含高费择校)期间,以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等合规收费合计0.8万元为防贫救助起付线,超过此线部分实行阶梯式救助。

救助标准:超过起付线0.3万元(含0.3万元)以内部分按100%比例发放救助金,0.3-0.5万元(含0.5万元)部分按80%比例发放救助金,0.5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发放救助金。

3.因住防贫救助指导线

保障范围: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以户自行承担费用1.4万元为防贫救助起付线,超出此线的实行阶梯式救助。

救助标准:自行承担费用扣除1.4万元后,剩余部分在0.5万元以内部分(含0.5万元)按30%比例发放救助金,0.5-1.5万元(含1.5万元)部分按50%比例发放救助金,1.5-3万元(含3万元)部分按70%比例发放救助金,3万元以上部分按90%比例发放救助金。户年救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保障范围:②临贫边缘人口。危房改造以户自行承担费用2万元为防贫救助起付线,超出此线的实行阶梯式救助。

救助标准:自行承担费用扣除2万元后,剩余部分在0.5万元以内部分(含0.5万元)按30%比例发放救助金,0.5-1.5万元(含1.5万元)部分按50%比例发放救助金,1.5-3万元(含3万元)部分按70%比例发放救助金,3万元以上部分按90%比例发放救助金。户年救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4.因意外事故防贫救助指导线

保障范围:①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成员人身损伤后,导致该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骤减,经测算后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扶贫标准指导线的;②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成员人身损伤后,导致该户经营性收入骤减,经测算后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扶贫标准指导线的。但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不纳入救助范围。

救助标准:以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年扶贫标准指导线缺口达1万元及以上为防贫救助起付线,超过起付线部分实行阶梯式救助。超过起付线1万元以内的按40%比例发放救助金,1万元(含1万元)至3万元部分按60%比例发放救助金,3万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发放救助金。户一次性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二)“晋忻保”。保障范围:建档立卡脱贫户和“三类户”种植的小杂粮、甜糯玉米、甘甜红薯、中药材、辣椒、红枣、梨、白水杏、葡萄、香瓜、食用菌等,以及饲养的牛、羊、驴、鸡等。当保障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脱贫户或“三类户"的农畜产品因暴雨、暴风、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冻灾、病虫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或市场价格下跌造成损失,收支测算后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扶贫标准指导线时(中央政策性及地方政策性保险产品除外),触发“晋忻保”救助基点。收支测算时,人均收入以《收支测算表》为基本依据,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

救助标准:小杂粮1000元/亩、甜糯玉米600元/亩、甘甜红薯600元/亩、中药材1000元/亩、辣椒1000元/亩、红枣1000元/亩、梨1000元/亩、白水杏1000元/亩、葡萄1000元/亩、香瓜1000元/亩、食用菌4.5元/棒、牛5000元/头、羊500元/头、驴5000元/头、鸡15元/只。每户价格波动、自然灾害两项救助金额最高封顶20000元。


编辑:闫凤婷

 

 

 

 
主办:宁武县融媒体中心  
新闻热线:0350-4723007 15835666262
 业务联系:13835083357
邮箱:nwxrmtzx666@163.com   
版权所有:宁武县融媒体中心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4420028  
晋ICP备 16000383号
技术支持:忻州日报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