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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2022-02-21 10:04   宁武新闻网

2月20日,晋中市太谷区在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返谷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有5人初筛结果呈阳性。当前正处于复工复产复学人流高峰期,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宁武县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如下:

一、请密切关注每日国内疫情动态,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人员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二、省外低风险地区入宁返宁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于7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入宁时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立即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没有反馈前,必须居家,不得外出、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建议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人员,减少走亲访友,避免聚餐聚会,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避免与他人接触。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泄、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早到发热门诊诊治,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勿自行用药治疗。

三、2月17日以来有晋中市太谷区旅居史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实施“7+3”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根据太谷区风险等级变化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对不主动向社区(村)报备、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执行防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或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疫情防控的最有效手段,3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均要主动、及早完成全程接种。18岁以上已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要尽快接种加强剂。

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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