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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2022-11-21 14:20   宁武新闻网

中共宁武县委网信办 宁武县公安局

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断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全社会众志成城、齐心抗疫的良好氛围,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就规范疫情期间网络传播秩序,通告如下:

一、提高网络信息甄别能力,自觉抵制谣言传播。全县网民要认准权威信息来源,明辨信息真伪,对网上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仔细辨别、理智分析。全县网民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进行举报。对已发布或转发的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影响,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网民如发现利用网络空间散布谣言、制造恐慌情绪等行为的,要积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二、严格履行管理责任,提高落实责任追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社交平台群主要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遵守网络底线,守护网络文明,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引导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对落实群组管理责任不力或管理职责缺失的群主,依法追究其主体责任;对失密泄密、造谣传谣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主,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全县广大网民要认真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公民个人隐私,积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得在社交网络群组、互联网平台等发布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名誉等非法活动。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涉疫个人信息的传播范围,网信、公安部门将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散布公开个人信息并损害他人隐私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积极传播正能量,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鼓励各网站、新媒体平台、公众账号以及广大网民积极发布转发正能量信息,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及有效防范措施,引导广大群众面对疫情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重视自身健康,做好自我防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编发涉疫情信息,所有信息均以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所发布的官方消息为准。网民参与话题讨论要客观理性,凡发布传播信息内容,不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和措施落实,不能造成社会不良对立情绪,不能煽动或刻意制造负面言论及焦点矛盾,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在此呼吁广大网民理性发言,不制造、不散播谣言,同心助力,共抗疫情。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携手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保障有序社会环境。

【举报方式】

中共宁武县委网信办

举报电话:0350-4723966

举报邮箱:nwxwxcb4723987@163.com

宁武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

中共宁武县委网信办

宁武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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