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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丨宁武:5辆无视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车辆被罚款扣分!
2022-11-26 11:32   宁武新闻网

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宁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设卡防控,除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包括消防医疗应急民生保障等车辆)外,对其余车辆实行交通管制。通过前期的红灯调控、劝返等工作,大部分市民遵守规定居家,但还有一些市民不顾政府相关规定开车上路行驶,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和隐患。

宁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快速查处多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车辆,通报如下:

01

2022年11月24日10时01分,民警在宁武县滨河大街发现宫某福驾驶1辆晋HU*868无通行证上路行驶,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6),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02

2022年11月24日09时50分,民警在宁武县滨河大街发现王某顺驾驶陕UU*106无通行证车辆上路行驶,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6),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03

2022年11月24日09时27分,民警在宁武县滨河大街发现葛某霞驾驶晋HE*252无通行证车辆上路行驶,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6),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04

2022年11月24日09时58分,民警在宁武县滨河大街发现许某某驾驶冀D*71C5无通行证车辆上路行驶,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6),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05

2022年11月24日15时36分,民警在宁武县滨河大街发现弓某伟驾驶的晋AD*013无通行证车辆上路行驶,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6),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我们携手共同努力,战胜疫情。(供稿:宁武县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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