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获案件669起 追赃挽损1.58亿余元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公安机关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加强线索排查,强化案件侦办,全力追赃挽损,加强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了打击整治的强大声势。7月1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举措和工作成效。
2022年4月,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以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迅速响应,全力出击,在全社会形成了打击整治的强大声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已破获养老诈骗案件669起,其中现案485起、积案1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7人,打掉涉养老诈骗犯罪团伙22个,追赃挽损金额1.58亿余元,为广大老年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全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线索排查方面,全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了多种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10、反诈App、专门举报电话的作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动员线上线下警力,主动深入老年群体开展全面摸排,精准摸排各重点领域线索。同时针对全国专项办“12337智能举报平台”下发线索,做到了与举报人全部联系、线索全部核查、到期线索全部办结;对重点线索逐项建档登记,深度研判,跟踪盯办,确保每一条核查处置到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核查专班,全面调查取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公安厅已办结省专项办转来的涉养老诈骗线索1797条,立案50起。我省线索核查的数量和质量均得到了公安部的高度评价。
在案件侦办方面,按照“稳、准、狠”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对存案深挖彻查,对现案加强攻坚突破,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各地在工作中明确重点,落实警种单位责任,精准打击整治养老投资诈骗、老年保健品诈骗、涉众型经济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跨区域、团伙化犯罪循线深挖,抓幕后、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追逃犯,形成强力震慑。专项行动以来,太原、大同、晋中、长治、晋城、运城等地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全省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掀起了打击整治的高潮。
在追赃挽损方面,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积极配合,清查犯罪分子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诈骗所得资金,全力追缴赃款赃物。同时,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追赃挽损金额达1.58亿余元。太原市公安机关破获孟某生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赃挽损金额达4174万余元,长治市公安机关破获刘某斌诈骗案,追赃挽损金额达677.1万元,晋城市公安机关破获王某兰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赃挽损金额达430余万元。
此外,全省公安机关根据省专项办安排,集中开展了打击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各市多措并举积极打好宣传主动仗,全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良好氛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媒体平台、业务窗口、户外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民警上门入户面对面向老年人及其子女讲解涉养老诈骗手法、防范措施及发放线索征集公告;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就如何防范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以及购买保健品常见的“陷阱”进行宣传。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举办主题宣传活动639次,发放宣传册、宣传资料52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7万余份,电子屏滚动宣传8.1万余次,制作宣传片721个,发送新媒体信息930余条,阅读量达126万余次。
老有所养是“家事”,更是“国事”。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逃犯,强化部门协同,推动源头治理,不断把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报记者 李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