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这一重要论述,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指明了改革方向和目标。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体系,夯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制度基础,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当今世界,市场是最稀缺的资源。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一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市场循环,疏通堵点卡点,可以充分发挥大国经济规模效应与集聚效应,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国内供需有效对接,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丰富供给能力,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二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市场体系的基础制度、运行效率、开放程度、监管体制等都要与之相匹配,以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并持续增强发展内在动力。三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就是要推动实现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高标准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从而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有力地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二,客观认识当前我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对照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市场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必须尽快补上。一是市场体系基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待增强,市场准入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要强化,公平竞争制度刚性约束有待加强,社会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需健全完善。二是要素市场化改革要进一步深化。科学严格保护和高效合理利用土地的界限需进一步厘清,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加强,有关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领域的制度规则有待健全。三是市场环境和质量要进一步优化。部分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政策阻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市场基础设施“硬联通”和信息、标准等“软衔接”不够,影响市场流通效率。四是监管效能要进一步提升。一些领域和地区仍然存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能力不足问题。
第三,认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工作着力点。一是不断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增强公平竞争刚性约束,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第三方评估制度。二是深入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完善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界传输、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三是加快改善市场环境和质量。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制定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的规定和做法。建设高水平商品和服务市场,推动市场高标准联通。四是全面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加强各类监管的衔接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
编辑:闫凤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