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题2023>>辟谣专栏>>正文

 

山西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10起典型案例
2024-01-16 16:16   来源: 山西网警

为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切实提升广大网民上网安全感和满意度。2023年12月5日起,公安部部署了2024年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山西公安机关积极响应,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网络乱象。

1、李某某编造“11岁少女被流氓欺负抢救无效死亡”网络谣言案

长治公安机关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博取网络关注,增加粉丝量,通过网络平台编造传播“11岁少女被流氓欺负抢救无效死亡”的谣言信息,视频播放量54万余次,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长治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张某某编造“甘肃红十字会收取高价服务费”网络谣言案

临汾公安机关工作发现,张某某为蹭取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甘肃红十字会又火了,善款还没到达灾区竟然还要收取高价服务费”的谣言信息,网民点赞数过万,评论1049人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临汾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3、周某某编造“大同某小区近70岁大爷被儿子儿媳殴打赶出家门”网络谣言案

大同公安机关工作发现,周某某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山西大同某小区近70岁大爷被儿子儿媳殴打赶出家门,小区一名大爷倒在地上,面部有血迹”的谣言信息。

目前,大同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4、邰某某编造“辅警招聘广告”网络谣言案

临汾公安机关工作发现,邰某某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发布辅警虚假招聘广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临汾公安机关依法对邰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5、田某编造“某职高女生被殴打”网络谣言案

太原公安机关工作发现,田某酒后无事,为吸引流量,将未经核实的女生被殴打视频发布至网络平台,并称发生在太原市一职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太原公安机关依法对田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6、温某某编造“太原市迎泽区平安办公大楼着火”网络谣言案

太原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温某某为吸引流量,将发生在其它省的火灾视频发布至网络平台,并编造“太原市迎泽区平安办公大楼着火”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目前,太原公安机关依法对温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7、郭某某编造“酒驾撞死人,已死20人”网络谣言案

忻州公安机关工作发现,郭某某在网络平台看到一段交通事故的视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评论区留言称“听说酒驾撞死人了,伤亡30多人,还是连续撞击,已死20多人,不知是真的假的”。

目前,忻州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8、张某某编造“原平人德金城抢新疆白面,地震要来了”网络谣言案

忻州公安机关工作发现,张某某为博取眼球,将在网络平台下载的群众购买白面的视频,重新编造标题“原平人德金城抢新疆白面,地震要来了”发布至网络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忻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9、陈某某编造“山西昔阳县发生2.9级地震,当地居民继续援助求生存”网络谣言案

晋中公安机关工作发现,陈某某利用AI技术生成题为《山西昔阳县发生2.9级地震,当地居民继续援助求生存》文章后,在未审核的情况下将原文发至网络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晋中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10、张某编造“录取通知书掉在公交车上”网络谣言案

晋城公安机关工作发现,张某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学生录取通知书掉在103路公交车上,放在汽车总站调度室,认识的相互转告一下”的谣言信息,经核查,该谣言属于旧谣新炒。

目前,晋城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编辑:闫凤婷

 

 

 

 
主办:宁武县融媒体中心  
新闻热线:0350-4723007 15835666262
 业务联系:13835083357
邮箱:nwxrmtzx666@163.com   
版权所有:宁武县融媒体中心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4420028  
晋ICP备 16000383号
技术支持:忻州日报新媒体中心